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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鋰電池出廠前,廠家進行激活處理,并進行預充電,因此電池均有余電,新買的手機電池是鋰離子電池,那么前3~5次充電稱為調整期,應充14小時以上,保證充分激活鋰離子的活性。鋰離子電池沒有記憶效應,但有很強的隋性,應給予充分激活后,才能保證以后的使用能達到佳效能。 二、有很多用戶在充電時還把自己的移動產品開著,在充電的過程中,電池一方面因為移動產品的使用而向外放電,又因電池的充電而向內供電,這樣很可能使電壓紊亂導致移動產品的電路板發熱,對移動產品內部的零件造成損壞。 三、充電前,鋰電池不需要放電,也不可以放電,當前生產的鋰電池的充電器都是沒有放電功能的,如果可以調節充電的速度的話,建議大家充電時盡量以慢充充電,減少快充方式;無論慢充還是快充的時間都不要超過24小時。否則電池很可能會因為長時間的供電產生巨大的電子流而燒壞電芯。 四、有些自動化的智能型快速充電器當指示信號燈轉變時,實際上只表示充滿了90%。此時的電池受到了保護板的作用防止電流過充,充電器這時會自動改變用慢速充電將電池充滿。不要當即就把充電器的電源切斷,還要給電池一段補電的時間,將電池充滿后再使用,否則會縮短使用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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